《明赠文林郎广东廉州府钦州灵山县滨江陈公暨太孺人曾氏墓志铭》考探
2004年11月10日,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格山明代古墓中,出土《明赠文林郎广东廉州府钦州灵山县滨江陈公暨太孺人曾氏墓志铭》(以下述简称《墓志铭》)。它是墓主人陈浩(1515——1582年)和太孺人曾氏(1520——1613年)的合葬墓。出土墓志铭三块①(65×35×3cm),铭文稍许破损外,绝大多数完好,字迹清晰娟秀,有3200字左右。它志载葛上村陈氏之源流及墓主的宗族世系,其中有关于明代地方史料、文化、经济、礼仪习俗诸多方面的记实,遗物的本身是最好的证据,尤有一定的研考价值。
大凡一支族群聚集卜居、生息繁衍,总是随遇而安的。继而人丁兴旺、子孙繁荣、枝叶茂盛。为了扩大生机,又择地迁播,去寻找更大(新的)生存空间。但木本水源,支分源一。出土的《墓志铭》,它记录其中一支入闽陈氏族人分衍的路线图,使人仿佛看见宗人生息的踪影,听见他们徒涉的脚步声,引导后人去追寻其历史之足迹。
葛上陈氏是惠安的大姓之一。众所周知的文革时破四旧原因,族谱被焚为灰烬,致使族人源流世系中断,只剩老辈口耳传说,言吾先人从晋江涵口迁来,但缺乏资料文献的凭证。原谱既失,续谱无存,世代之湮无从考矣!但沧海必有遗珠。此次发现尘封近五百年的墓志铭,令人惊喜地从史海钩沉中,找到陈氏家族之宗源,发现许多珍贵的宗族史料。《墓志铭》赫然明白写上:“先人晋江人六世祖孟甫公迁惠安之葛酱村(今葛上)┄┄”,这证实老人传言准确无误,使多年追寻这支陈氏先人迁徒、卜居、生息、繁衍的艰难历程,唯独欠缺中断的葛上陈氏这一支重要环节,于今终有正果。
笔者为寻根探祖,早年曾到过莆田涵江之西亭,还曾先后三次往晋江涵口做调查。观阅《蒋德璟予涵江(口)谱》序中记,“余涵江之陈氏是颍川籍改闽之兴郡莆邑涵头”,“晋安诸陈最繁,诸陈有别之涵口之陈,派出固始,自唐季闽,世家出青阳山,至元延佑迁涵口,遂为涵口破荒始基之祖公”。谱序记述源与流,还进一步说明这一支入闽陈氏族群有别其余繁多的陈氏族人。从晋江涵口陈氏宗祠大门楹联,也可证实。其联:“分谱出莆田历青阳居涵江相变定基角趾雏麟绵世泽;开科由太守在理学继忠谏先后济美簪缨孺鹊行宗风”。
综上所述,证实这一支陈氏族人入闽时间在唐朝未期,始迁地由河南光州固始入闽居莆田之涵头。宋朝至元年间,从涵江迁居晋江青阳山,始祖念五公隐逸,至碧溪公时,缘外岳官是涵口谢天官讳许公之婿,因而于淳佑年间(1241——1253年),迁籍涵口村。此一支陈氏族人迁徙历程:固始——莆田(涵头)——青阳山——涵口——涵口是这支陈氏的发祥地。
晋江涵口陈氏“六世祖孟甫公迁惠安之葛酱村,孟甫生景玉,景玉生克让,克让生希德,希德生学良”(一世孟甫——二世景玉——三世克让——四世希德——五世学良);而《墓志铭》的主人浩(六世)、其子文溪、文选(七世)、其孙家栋、家标、家楹(八世)、其曾孙廷琛等十人(九世)。这一珍贵宗族史料的发现,弥补族谱焚毁后世系之空白。《墓志铭》这一记载,使葛上族人流有源,木有本,又使陈氏先人中断的迁徙路线重新续连,这是承上启下的发现,使族人世系又源远流长。葛上陈氏族人中一支(传说三房)②分迁至洛阳镇陈埭头定居,分立宗祠,观其祠堂门联:“锦里聚族地气钟灵鹿鸣宴英雄已岁同登虎榜;葛上分支克绳祖宇称名官司谕学一时政教宪鸿猷”。下联书“葛上分支”字是分迁之佐证。陈埭头之二世五房公又迁居南安霞宅村,其村族谱有志载。霞宅陈氏中一支又分至惠安虎窟、下公山村。于此,这族陈氏下衍迁居轨迹:葛上——陈埭头——霞宅——虎窟、下公山。葛上是承接之地。历史之留痕,跃然呈现在眼前。当然,族人繁荣昌炽,瓜瓞绵绵,纵横交错,分支林林总总,散居各地,海内域外,均有后裔。
一个宗族群体,人丁世代相传,一脉相承,一本同根,其门第世系繁多,但都以同一的血缘为纽带,它们视祖先、宗祠和谱牒是至高无上的,族人十分重视其源流、列宗 列祖、辈分(字匀)这些共同的标志,体现其归属观念和同源意识。《墓志铭》的发现,填补葛上宗源一环,也承接血缘相传之宗脉,为研究宗族史谱牒提供重要佐证。
明初,倭寇骚扰我东南沿海,在福建浙江等处流窜作恶,他们每到一处,抢劫财物,奸淫烧杀,十分残酷,造成社会动荡不安,百姓深受其害。特别在嘉靖年间,倭寇猖厥无以复加。据《惠安县志》载:“洪武三年六月,倭寇骚扰惠邑”。又载:“嘉靖四十三年,倭寇又侵扰惠邑”,史志记载简略,因为对一地区甚于一个县来说,都不足以记录,但对一个村族而言,却值得大书特书。发现的《墓志铭》,详细记录东夷倭贼屡次侵犯葛上村的事实,这一史料的出现,填补方志粗漏,为县志提供可靠的诠注和补充。历史上倭寇之骚扰,近代日寇的侵略,对中华民族巨大伤害,又拒不认罪的态度,表示极大愤慨!前事不忘,后事之师,以史为镜,不忘国耻。
葛上村在惠邑南部,家固濒海,地处海边,水上交通方便,自村西出后蔡海,经白奇,便入东海,出入便捷,为倭匪抢虏烧杀有机可乘之地。嘉靖季未的一个夜晚,“ 贼自海外来泊近地”。待到三更之时,隐伏的倭寇持刀下船,“蜂涌进村”,听狗吠鸡叫,人声嘶喊,倭“贼俘人”。寇匪突然袭击,村民措手不及,遭受严重损失,“朝入而贼暮俘人”,关押在船中,驾驭出海。然后通过奸人传话,若要赎人回家,每人要交“约金三千”,否则格杀勿论。乡人为救亲人,东借西贷。赎人返家;穷苦人家,告债无门,亲人惨遭杀戮,家破人亡,倭寇在葛上犯下滔天罪恶。
哪里有压迫就会有反抗,对为非作歹的倭寇,富有斗争精神的葛上人,大家同商共议,组织起来,保卫家乡。他们白天放哨,夜晚巡逻,时刻准备痛击来犯之敌。又有一次,敌人来了,“寇夜阑入仓”,巡逻队立即发觉,钟声敲响,锣声叫鸣,全村青壮男女齐出动,手拿持大刀、长枪和铁木棍,汇集一起。长老号令,分兵冲向贼人,进行搏杀,“时屋守焦土,结坛露祷脊,墙圮坛自移”,这些打杀场面的记叙,足见攻防斗争之剧烈,百姓人多势大,倭寇终敌不住,且战且退到船中,落荒而逃。只要团结斗争,一定会胜利,才能家园平安。
在《墓志铭》还记叙一位叫太孺人的英雄行为。她在倭寇面前,不屈不挠,与其斗争,巧计救村民的事迹,读后会令人十分感动。当倭寇进村时,太孺人和数名村人一起匿藏在干水窖中,其上面复敝盖干草。此时,贼人冲入屋里抓人,用“丛梢刺之”,王太孺人生怕众人遭受梢刺伤,又恐暴露目标,她为了保全大家,毅然“独出就缚”、“以脱余人”。贼人见之,把她捆绑起来,恶煞凶神地诘问她,人藏在哪里?太孺人“坚不承且抱且泣”,倭寇拷打她,也坚决不说出人匿的地方;贼人在她头上系重物施压,她仍不屈服。倭寇的威胁刑打得不到什么,就满屋翻箱揭柜找人。这时,太孺人趁机“偷解缚绳”,松绑之后,她机警把照明的“蜡烛匿入灰堆下”,用“泥衣复面”,屋里烛光熄灭,顿时一片漆黑看不见人,贼人生怕有诈变,匆忙溜走。于是,匿藏的众人,“免于难而赖于全者数人”。太孺人为拯救众人,临危挺身而出,与贼斗,真“其智勇也”。真是大无畏的行动,她的事迹没世几百年,于今之发现,乃有可歌可泣的现实意义。
《墓志铭》详细记叙了倭寇进犯葛上村及村民英勇斗争,为地方史研究提供史料,是揭露倭寇罪行的有力铁证。
《墓志铭》作为一种宗族史料文献,受到文史界的青睐,它是重要的资料来源。在文化教育方面,有关于家庭教育和培养人才之实录,浩公“筑家塾于郊西”,开办学堂,“延名师讲习其中”,传道授业,惠及闾里,誉称“海滨邹鲁”。庚辛后,因倭寇骚扰,“避乱侨郡城,米珠薪桂,犹骋大方伯封君惕吾翁,函文数载”。为子孙读书之计,不惜薪财,延请名师教授,此尊师重教之举,其宗族也人才辈出。浩之子文溪,邑庠生;次子文选,万历已卯科解元,官任奉政大夫直隶太平府同知。浩之弟瀚,万历三年贡生,瀚之子文进,明经进仕,官任承德郎湖广永州府通判。孙家标,邑庠生等。陈氏祠堂中,至今还悬挂“文魁”、“解元”、“华英特选”三块匾,还有一对楹联:“父抡贡子抡元父子登科考年则甲戊与辛巳;兄知府弟知州史弟进仕治下太平且永州”。③《惠安县志》载:“兄弟文学,皆有时名”。这是一门四世同堂子孙众多之族,在耕读社会,学而优则仕,是读书当官发财的主要途径。这一传统文化的延续、追求和寄托,至今尚激励着葛上村子孙后代,立为榜样,并以此为荣,在每年农历十一月十五日,解元公诞辰,举行隆重庆祝,设宴、祭祀、演戏,热闹非凡。这是对先人的缅怀,也是一种文化之追溯。
在伦理、礼仪和习俗方面,封建士大夫之封尝、婚丧等宗法体制,《墓志铭》均有涉及,为我们研究明末封建社会地方史,提供资料来源。
明清社会封尝制度,有一定规格。凡子当官,亲则受封荫。文选中解元,初令灵山县,后升太平府同知,其父浩受赠“文林郎广东廉州府钦州灵山知县”;文进以明经进仕,官如皋县令,其父也受封赠。正如《惠安县志》载:“浩因子文选贵,封灵山知县”、“瀚因子文进贵,封如皋知县”。其是子贵父荣,夫贵妻也荣,于时凡担任官职的人,其母和妻子都可以受诰命,妇女受封七阶:一品曰夫人、二品亦夫人、三品曰淑人、四品曰恭人、五品曰宜人、六品曰安人、七品曰孺人。铭中浩之妻封“曾孺人”、之母称“骆太孺人”,文进之妻称“安人”,文选之妻詹氏称“宜人”、奉政由广文升尹灵山奏绩,上封太孺人“冠霞帔拜”一服,她十分珍惜,“夕必浴,隆冬不泼浣濯,缉缀必御髦,年不以人代当”。赠惠尝封,虽是荣誉性,于光宗耀祖,门第生辉,显耀仕大夫的政治背景。封尝之制,也是封建统治者旨在维护其权威和巩固政权的措施之一。
《墓志铭》还记录明代封建士大夫家、亲人殁世时,奔丧、守灵、羹墙一系列葬礼习俗。在封建时代,凡脚履仕途之人,每逢父母之丧,称之“丁忧”或“丁内艰”,必须立即上报朝庭,除官回原籍奔丧,以尽周公制“孝男守孝是应三年四个月”之礼。铭曰:“灵山公寝成疾壬午(1582年)正月初捐馆”,文选恪守礼,以孝为大,辞去直隶奉政大夫太平府同知,不远万里回归奔丧。出殡仪式非常隆重,上颁“龙章宠锡”,十分灿烂辉煌。在河市镇格山营建用糖水拌三合土的双扩大墓(大约四亩地),它背负山,面临水,前平田,称“飞风下田”之风水宝地。墓道两旁,竖立文笔、石羊、石马和石将军各一付。规模壮观,铭曰:朋山之阴马鬃封。孝男文选,持办父丧礼事毕,在灵山公墓旁,“己结一亩宫于侧”结庐守墓行孝,“半庐以羹墙灵山公”,“羹墙”④习俗是坐则见父于墙,食则睹父于羹,表示对已死前辈的追念。
社会的发展、时代的进步,殡葬礼仪也改变文明了。古葬制风俗,也只能从有关记载内容了解,河市镇明代古墓,为文史工作者研究明代葬埋习俗提供有价值的考证依据。
在明代封建社会中期,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,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,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。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地区,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海上航行活动,进行商贸、文化诸方面交流,促进资本主义发展。沿海地区航运业、制盐、丝绸、茶业、冶炼、陶瓷诸业,尤为突出,业主拥有生产资料(如船、盐坎、茶、作坊……),他们为了发展扩大生产,赚更多钱财,就雇佣出卖劳动力的生产者,其两者之间便是主人与雇工、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。
资本经济的发展,金钱交易之变化,也志载在《墓志铭》中可探索,“子母”和“帑贷”的金融借贷形式。据考“子母”即民间高利贷,犹言本利,本金叫母,利息称子。是拥有本金、坐收利钱的剥削方式。“帑贷”指官库所贮藏的钱银,金帛。其袭延发展大抵相当于今的国库、银行,铭中均有述之。
铭中记述倭寇夜袭葛酱村,抢抓走骆孺人等众人,“贼逐以骆孺人去”为人质,放言每人“约金三千”,才能赎人回家。灵山公一家,为了救母亲,举尽鸠金,倾钱家财,还不够还,又借”子母“钱,因贼人要价高,还是不够填寇匪狮子大开口;最后,由灵山公出面,拜求知县大人,获准借“帑贷”,终于把骆孺人赎回,当时当官人都被迫得奔走告债才行演“举家赎母孝轰轰”之义,而穷苦人家,寻常百姓,以何拯救被抓亲人?只有坐以待毙!这便是资本金钱的残酷事实,也是受剥削者、穷人们的无奈和悲哀。
从“子母”“帑贷”中,使人们认识:资本主义初期,金钱之间的交易,客观上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,有进步作用。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阶级对立的出现,贫富差距之扩大,加剧社会矛盾,社会斗争也进入更新的台面。
当然,在考探之中,古时与现代,铭志与传闻,年代久远,也存在差异:
存疑一,在世系中,今葛上人称一世祖为增安公,而铭文写是孟甫公。孟甫与增安,有人认为同一个人,是古人的名、字、号不同的称呼而已,有人认为二人,是先后迁居的人,均为看法,尚无有力资料佐证,伺侍文史者继续考证;存疑二,有关“迁三霞”之说,晋江涵口人传其迁惠邑之地为“三霞”。“三霞”于何方?与葛上有何牵连,仍是个迷。顺便一提,以备忘却。去年河市镇政府为发展经济,在进行开发平整土地之前,一没有在报上刊登迁坟声明,二没有在开发前做文物普查之情况下,于11月10日,挖毁这座明代古墓,文物(官帽、护心镜、手饰、墓志铭等)遭当地百姓哄抢,《泉州晚报》、《海峡都市报》、泉州电视台等媒体均作报道。古墓被毁,陈氏后裔族人强烈抗议,要求当局道歉和恢复重建,此事正交涉中。
总之,《墓志铭》是坟墓最重要的遗物之一,它所记载的宗族史料,透过具体丰富的内容,反映明代区域间社会制度、文化教育、习俗礼仪之现实,为我们研究地方史,提供详实的材料。
备注:①其中下铭是解放前遭盗墓,由村人海戆、乌咀等带回,供放于祠堂。②据根土宗长言传。③下联作者修改补充。④羹墙,“风先哲于羹墙”《论语.卫灵公篇》“孔子教诫子张,君子忠信笃敬,立则见参于前,在舆则见其于衡,应念念不忘,时刻如在眼前。⑤引号“ ”中之句,系墓志铭中原文。